青海省2017年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原標題:青海省2017年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為不斷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推動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實現制度化、規范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試行)》和中共青海省委政法委員會、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青海省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現將青海省2017年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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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招聘符合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聘用制書記員人數、程序、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人數。此次人民法院、人民分料機檢察院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538名(法院370名、檢察院168名)。



(二)招聘程序。公開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技能測試、資格復審、考察、體檢、公示、簽訂勞動合同程序依次進行。



(三)招聘范圍。此次招聘崗位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聘。



(四)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3.本省戶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生、在本省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應當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滿的退伍士兵);



4.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普通高等學校專科以上學歷;



7.掌握速記等崗位必須的業務技能;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8年1月3日9:00至2018年1月9日24:00,繳費時間為2018年1月3日9:00至2018年1月10日24:00,報名調劑時間為2018年1月11日9:00至16:00。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操作步驟,認真按照操作步驟完成報名。報名和考試時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報考人員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時,需在網上簽訂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每人僅限報考1個職位。



報名結束後,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於2018年1月15日至1月19日8:30-18:00,攜帶本人身份證、勞動合同書(有效期內合同)、工作證明(標註聘用期限)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進行現場加分。報考人民法院崗位的到省高級人民法院確認加分;報考人民檢察院崗位的到省人民檢察院確認加分。未按規定時間要求進行現場確認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的人員,將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公示,請考生及時查詢。



筆試和速記技能測試結束後,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學歷證書及報考崗位資格條件所需有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進行資格復審。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弄虛作假證明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聘用資格。



四、筆試內容和速記技能測試



(一)筆試內容



公共基礎知識和法律知識。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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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時間為2018年1月27日上午9:00—11:30。



具體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速記技能測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速記技能測試采取上機操作方式進行,主要以看打形式考察,時間為2018年1月27日下午14:00,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60%,速記技能測試占總成績40%。筆試成績和速記技能測試成績及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筆試單科缺考或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聘用資格。



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成績×60%+速記技能測試成績×40%。



五、其他事項



(一)加分政策。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現有聘用的書記員報考現聘用法院、檢察院的,聘用年限每滿一年在總成績中加1分,累計加分不超過3分。



(二)總成績並列的處理。在筆試、速記技能測試結束後,考生總成績出現並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確定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人選;筆試成績相同的,具有法院、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工作一年以上經歷的人員優先。以上條件全部相同的,由招聘機關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



(三)考察和體檢。考察、體檢人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察、體檢環節需要遞補的,按該崗位的招聘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聘用和待遇。



1.擬聘用人員名單確定後,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和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官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後,由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統一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合同期限為5年)。



3.聘用制書記員工資待遇、職業保障等按照《青海省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執行。



特別提醒廣大考生,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培訓班。切勿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0971-6163038



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0971-6310291



中共青海省委政法委員會



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



青海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



青海人民檢察院



青海省財政廳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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